來源:能源局 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資能源領域,現就在能源領域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在能源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利于打破社會資本進入能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不合理限制,引入社會資本創新機制,提高供給效率;有利于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有利于改善地區能源公共服務水平,讓人民群眾更多享受到能源改革和發展的成果。 二、總體要求 (一)總體目標 通過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改革創新能源領域公共服務供給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充分調動社會資本參與能源領域項目建設的積極性,有效提高能源領域公共服務水平,滿足人民群眾對能源安全、可靠、清潔供應的要求。 (二)基本原則 鼓勵進入。積極豐富PPP能源項目儲備,加大項目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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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能源報 據記者日前了解,國家能源局已于稍早前完成了《水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征求意見稿)》起草工作。水電“十三五”發展指導思想、發展規模、規劃布局和重點任務初步敲定。 “十三五”期間,我國將堅持積極發展水電的方針,做好生態環境保護和移民安置工作,以西南地區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瀾滄江等河流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適度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加強水電科技創新和國際合作,積極推動水電開發技術和重大裝備走出去。 《征求意見稿》提出,“十三五”期間,水電將保持合理建設規模。全國新開工常規水電和抽水蓄能電站各6000萬千瓦,共計1.2億千瓦;新增投產水電6000 萬千瓦,2020年水電總裝機達到3.8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3.4億千瓦,抽水蓄能4000萬千瓦;年發電量1.25萬億千瓦時,折合標煤約4億噸,在非化石能源消費中的比重維持在50%以上;“西電東送”能力不斷擴大,2020年水電送電規模達到1億千瓦。預計2025年全國水電裝機容量達到4.7億千瓦,其中常規水電3.8億千瓦,抽水蓄能約9000萬千瓦;年發電量1.4萬億千瓦時。 與《水電發展“十二五”規劃》相比,《征求意見稿》對于2020年水電發展規模進行了較大調整。根據《水電發展“十二五”規劃》,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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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方日報 為助推我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省國土資源廳近日研究出臺了9條用地保障措施。筆者11日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廣東省將把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結合實際優先安排土地供應。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健全與之相適應的產業、土地、金融、財稅、環保、價格等政策體系。根據《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行動計劃(2016-2018年)》,到2018年底,全省須建成集中式充換電站約500座。為此,省國土資源廳研究出臺了9條有針對性的用地保障措施。 根據要求,省市兩級全力保障項目用地指標;采取提前介入、現場辦公、綠色通道和專人負責跟進等機制,加快辦理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和用地報批,對需由省人民政府批準、急需開工建設的,可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用地報批;并允許以承諾方式實現“占水田補水田、占優補優”。 在優先安排土地供應上,我省將把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電站用地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范圍,按照加油加氣站用地供應模式,結合實際優先安排土地供應;對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可以租賃方式或以作價出資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省國土資源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中,鼓勵盤活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在已有各類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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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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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經濟參考報 發展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是清潔低碳能源的發展方向。我國明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5%左右,到2030年達到20%左右。截至2015年,這一比重僅為12%。 為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明確各省份2020年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和電力消費中的占比目標。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近日接受記者專訪,詳解目標引導制度。 解決棄風棄光確保實現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標 問:目標引導制度出臺的背景是什么? 答:“十二五”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快速發展,風電、光伏發電年新增裝機連續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光伏發電裝機量去年底超過德國成為世界第一。但與此同時,傳統的能源開發和運行管理體系還不適應可再生能源的大規模發展,尤其是在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發電占全部電力消費量比重還不高的情況下,已經出現了嚴重的棄風棄光現象,并嚴重影響企業投資積極性和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過去缺乏針對各地區的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管理機制,地方政府和企業不夠重視,沒有全面樹立優先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觀念。在開發方面,一些地方政府的能源發展觀念尚未轉變,首先考慮依靠煤炭等化石能源發展,僅將可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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