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上海市交通委 近日,上海市發布《上海市交通委等關于支持新能源貨運車推廣應用的通知》,上海市公安交管部門在現有交通管理規定和框架下,給予純電動貨運車通行便利。上海市先期向純電動貨運車發放3000張《貨運汽車通行證》,純電動貨運車可憑《貨運汽車通行證》在市區內通行,但不得在設有“禁止貨運車通行”禁令標志的道路(含高架道路)行駛。 市交通委等關于支持本市新能源貨運車推廣應用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和市政府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支持鼓勵本市新能源貨運車推廣應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的新能源貨運車是指納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和《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且列入本市新能源汽車備案車型信息庫的純電動貨運車。 二、支持本市道路運輸企業應用純電動貨運車,取得本市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資質的道路運輸企業,根據經營需求購買純電動貨運車,需要申請小型貨運車輛上牌額度的,市交通委予以優先支持。申請小型貨運車額度上牌的車輛,在公安交管部門辦理完車輛注冊登記后,應按規定辦理《道路運輸證》。 三、本市公安交管部門在現有交通管理規定和框架下,給予純電動貨運車通行便利。本市先期向純電動貨運車發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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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網 2016年第一季度,全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714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617萬千瓦,分布式光伏97萬千瓦。累計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031萬千瓦,同比增加52%,其中,光伏電站4329萬千瓦,分布式光伏703萬千瓦。一季度光伏發電量118億千瓦時,同比增加48%。全國棄光限電約19億千瓦時,主要發生在甘肅、新疆和寧夏,其中,甘肅棄光限電8.4億千瓦時,棄光率39%;新疆(含兵團)棄光限電7.6億千瓦時,棄光率52%;寧夏棄光限電2.1億千瓦時,棄光率20%。 一季度光伏發電格局發生變化。華北、華東、華中和南方地區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均超過100萬千瓦,分別為150萬千瓦、131萬千瓦、130萬千瓦和104萬千瓦,新增裝機規模超過50萬千瓦的省份包括:云南94萬千瓦、山東88萬千瓦、新疆71萬千瓦、陜西60萬千瓦、安徽58萬千瓦、浙江53萬千瓦和江西52萬千瓦。華北、華東、華中和南方累計光伏發電裝機總計達2560萬千瓦,已超過西北地區的2364萬千瓦。中東部地區累計光伏發電裝機容量超過100萬千瓦的省份包括:江蘇440萬千瓦、河北272萬千瓦、山東221萬千瓦、浙江217萬千瓦、安徽179萬千瓦、山西122萬千瓦。全國各省(區、市)2016年第一季度光伏發電建設運行信息簡況詳見附表。 附表: 2016年第一季度光伏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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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福建日報 電動汽車充電難問題有望緩解。經福建省政府同意,由福建省發改委牽頭編制的《福建省“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近日印發。專項規劃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換電站387~400座,充電樁9萬~12萬個,以滿足福建省10萬~13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其中,2016年福建全省將建充電站102~103座,分散式充電樁1萬~1.3萬個。 按有關新能源汽車推廣比例要求,至2020年,福建省公交、出租、環衛、物流與公安巡邏等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數量合計將達2萬輛,公務車及私人乘用車中電動汽車數量將達8萬~11萬輛。 專項規劃提出,積極推進公務、乘用車用戶結合居民區與單位停車位配建充電樁,新增8萬~11萬個用戶專用充電樁,以滿足基本充電需求。鼓勵有條件的設施對社會公眾開放。合理布局社會停車場所公共充電基礎設施,按適度超前原則,新增42~55座城市公共充電站與0.8萬~1萬個分散式公共充電樁,以滿足臨時補電需要。同時,結合高速路網,建196座城際快充站,以滿足城際出行需要。 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四個地區被列為福建省“十三五”充電基礎設施重點發展地區,地級市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將不低于1∶7,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地級市城市核心區以外的城市建成區、各縣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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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法制晚報 到2020年之前,北京市電動汽車預計將增至60萬輛。此外,私家電動車將基本實現“一車一樁”,全市充電樁也將達到43.5萬個。 今天上午,記者從北京市發改委獲悉,《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年)》公布。其中明確,到2020年,城市核心區、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區域等重點區域充電服務半徑將小于0.9公里,建成全國電動汽車示范推廣引領區和充電設施建設樣板區。到2020年全市電動汽車應用規模將達60萬輛。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到2020年,在私人自用領域,將基本實現“一車一樁”,滿足私人小客車的基本充電需求;而在社會公用領域,推進充電設施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發展,形成不含山區的全市范圍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充電網絡。 而對于沒有固定停車位、有電源條件的,將實現全部小區的公共管理區域配建充電設施,鼓勵充電服務、物業服務、開發商等企業參與居民區充電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向用戶適當收取服務費。對無固定停車位、無電源條件的小區,將通過充電樁共享等方式緩解充電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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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青年報 北京市發改委日前下發《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將在2020年前建電動汽車充電樁約43.5萬個,有效保障到時60萬輛電動汽車的充電需求。到2020年,城市核心區、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區域等重點區域充電服務半徑將小于0.9公里。 《規劃》指出,經測算,到2020年全市電動汽車需求約60萬輛,其中私人電動小客車需求約45萬輛,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需求約15萬輛,包括公交領域電動汽車需求超過1.5萬輛。為此,需配建電動汽車充電樁約 43.5萬個,其中,社會公用領域配建公用充電樁6.5萬個,私人自用領域配建充電樁36萬個。 到2020年,城市核心區、通州新城、亦莊、延慶冬奧區域等重點區域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高標準規劃建設城市副中心充電設施體系,重點建設延慶“冬奧電動汽車示范區”和京津冀“城際快充示范區域”,推進北京新機場充電設施建設。 此外,本市將加快推進城市公用充電設施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充電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區公共區域等向社會公眾部分開放的充電設施,研究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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