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客車網?
9月份李克強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提支持新能源汽車發展,會議針對新能源汽車不限行、不限購、充電設施建設等多方面提出了相應的支持政策,將對于新能源汽車發展具有實質性的推進作用。2015年8-11月份新能源汽車政策匯總。
北京出臺特斯拉等進口電動車進入新能源汽車搖號目錄,深。圳、鎮江、無錫、蘇州、中山、紹興等8地出臺補貼細則。
一、核心政策概述:
1、國家政策
1)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2)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位100%要建設充電設施或是預留安裝的條件
3)公共停車場配建的充電設施或預留的安裝條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
4)每2000輛電動車必須配建一座公共的充電站
5)北京新建居住區18%配建電動車停車位
6)工信部:充電樁國家標準已經通過專家審查,我國充電標準的硬件接口部分迎來實質性落定
7)習近平訪美期間表示:2017年將推出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
8)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含進口商)應承擔電動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責任
2、地方政策
1)北京:《第4批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備案信息》:特斯拉、寶馬電動汽車進入新能源汽車單獨搖號目錄;《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備案管理細則》對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建樁、質保等提出要求,并提出了退出機制
2)深圳:《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發布,補貼細則落地,并對外地新能源車企在深圳銷售提出了相應要求
3)江蘇:無錫、蘇州、鎮江出臺《補貼細則》,乘用車依據軸距進行補貼
4)貴州:《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免收2小時停車費、減免通行費等
5)中山:出臺《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乘用車補貼標準為1:0.2
6)紹興:出租、專用車補貼1:1(不超過銷售價格50%),純電動乘用車補貼3萬元
二、詳細政策:
1、李克強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多項政策助推新能源汽車發展
完善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支持動力電池、燃料電池汽車等研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示范試點。
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車輛更新中新能源汽車占比要求,加大對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的考核力度,對不達標地區要扣減燃油和運營補貼。
創新分時租賃、車輛共享等運營模式。
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
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
加快淘汰營運黃標車,開展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對進度嚴重滯后省份要強化問責。在現有資金支持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將盤活的財政存量資金用于推動淘汰工作。確保完成到2017年全國基本淘汰黃標車任務。
2、充電基礎設施政策
到2020年基本建成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滿足超過500萬輛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到今年年底,要達到50萬輛。
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車位100%要建設充電設施或是預留安裝的條件。公共停車場配建的充電設施或預留的安裝條件的比例不能低于10%。還有一個指標,2000輛電動車必須配建一座公共的充電站。
完善相關的標準規范,建設充電智能服務的平臺,建立互聯互通的機制,做好配套電網的接入服務,鼓勵企業利用“互聯網+”創新商業合作的模式。
簡化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審批的程序,完善財政價格的政策,拓寬多元融資的渠道,加大用地支持和協調的力度,明確安全管理的要求,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
北京新建居住區18%配建電動車停車位
充電樁國家標準已經通過專家審查,我國充電標準的硬件接口部分迎來實質性落定。
3、2017年或將實現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
習近平訪美期間表示,2017年將推出全國碳排放交易系統。
屆時,每家公司碳排放量將會被配額管理,超過部分需花錢購買,保留的排放許可量可以供未來需求或出售給其他公司。將碳排放交易體系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相結合,這確是一個能助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好消息。
4、特斯拉寶馬被列入北京新能源車搖號目錄
9月30日,北京市經信委官方網站公布了《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備案信息(第4批)》,一共有5大品牌6款車型入選。特斯拉、寶馬電動汽車也在其中,這也是北京首次將進口電動車納入新能源汽車產品備案目錄,意味著即日起在北京購買特斯拉、寶馬電動汽車可以享受新能源汽車單獨搖號的優惠。
5、動力電池回收政策
電動汽車生產企業(含進口商,下同)應承擔電動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主要責任。
建立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網絡,在具有售后服務網點的地級行政區域至少指定一家服務網點(或委托其他具備回收條件的機構)負責廢舊動力蓄電池的收集。
電動汽車及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在銷售動力蓄電池時,可以采用收取押金、以舊換新等措施,提高消費者交回廢舊動力蓄電池的積極性。
電動汽車生產企業應提供其銷售的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拆卸技術信息。
6、地方補貼政策
1)北京:
9月30日,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備案管理細則
企業條件
增加了“每家機構配備不少于5個社會公用充電樁”的規定。
對車輛和動力電池質保作了調整,調整為”對車輛提供不低于3年或12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保,對動力電池、電機、整車控制器等關鍵零部件提供不低于8年或12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保。
產品要求
2015版細則更改為”納入國家《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或滿足國家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中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和標準要求。“
產品退出機制
在監督管理方面,調整為“單一車型累計總銷量1000輛以下在正常運行過程中累計發生2起非人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電等)或單一車型累計總銷量1000輛(含)以上有超過1‰(含)產品發生非人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電等)等。”
企業退出機制
更改為“生產企業單一年度(自公布之日起一個日歷年度)在京示范應用的新能源小客車銷售量低于一定規模(2015年:1000輛<含>、2016年:1500輛<含>、2017年:2000輛<含>,下一年度取消企業在京銷售資格。”
2)深圳:
9月29日, 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推廣目標:到2015年推廣指標25000輛
購買補貼: 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給予1:1配套地方補貼,且不退坡
使用補貼:補貼詳細標準:(1)純電動乘用車,R≥250 ,每輛2萬元,150≤R<250 ,每輛1.5萬元,R<150 ,每輛1萬元;(2)插電混動乘用車,純電R≥50每輛1萬元。
出租車推廣:燃油出租車更新為純電動出租車的,給予5.58萬推廣應用補貼。根據更新為穿電動車數量給予指標獎勵。另免收有償使用費。
物流車政策: 純電動物流給予全天候、全路段通行優惠
補貼申領要求:
設立不少于5000萬注冊資金的銷售公司
建立5個服務網點
設立專有的電池回收資金賬戶
3)貴州:
9月29日,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意見
制定省內收費公路減免新能源汽車通行費的政策措施
免收新能源汽車2小時停車費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2015年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并確保逐年提高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
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車輛購置稅
4)江蘇:
9月9日,蘇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8月25日,鎮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市級財政補貼實施細則
9月11日,無錫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補貼標準——無錫、蘇州、鎮江相同
客車:
10米以上純電動客車補貼30萬元/輛;
6~10米純電動客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800元(最高不超過國家補貼標準的60%。對應用于城鄉公交領域的6~8米純電動客車補貼18萬元/輛、8~10米純電動客車補貼24萬元/輛);
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補貼15萬元/輛;
專用車:
純電動專用車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200元(最高不超過9萬元);
乘用車:
純電動乘用車軸距大于2.45米每輛補貼3.6萬元、軸距小于2.45米每輛補貼2.7萬元、軸距小于2.2米每輛補貼1.5萬元;
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每輛補貼2.1萬元;
10米以上超級電容、鈦酸鋰客車9萬元/輛。
5)中山市:
8月14日, 中山市關于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
推廣目標:1500輛
補貼標準:公交車(客車類)補貼1:0.5;
出租車(乘用車類)補貼1:0.5;
公務車(乘用車類)補貼1:0.4;
私人乘用車補貼1:0.2;
純電動專用車(郵政、物流、環衛、工程)補貼1:0.4;
燃料電池公交車、公務車、出租車、私人乘用車分別按照國家補貼標準的50%、40%、50%和20%給予補貼。
6)紹興市:
8月1日, 紹興市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暫行辦法
新能源出租車(不包括分時租賃和團體長租的車輛)、純電動專用車(主要是郵政、物流、環衛等)、燃料電池車,按照國家補助標準,給予1:1的配套補助。國家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純電動乘用車給予3萬元補助,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給予2萬元補助。國家和地方財政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50%。
電動汽車資源網點評:截至目前,多個部委已出臺相關政策20多項,建立了從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購買、使用到監管等方面較為完善的政策扶持體系。包括配套的充電樁基礎設施建設,政府部門也在強力扶持。這都將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起到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