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第一財經?
近年來,由于土地字眼日趨緊張,機動車數量快速增長,我國城市停車供需失衡,停車秩序混亂等問題日益突出,為緩解城市停車難和交通擁堵,住建部正從規劃,建設和管理三個環節入手,研究制定科學發展城市停車設施的政策措施。
住建部相關負責人6日在通氣會上表示,目前部分城市編制了停車設施規劃,但規劃的科學性規范性有待進一步加強,內容,深度不統一,為指導各地加快落實和規范推進城市停車設施規劃編制工作,從規劃源頭上合理配置停車設施資源,有效引導交通需求,逐步緩解城市停車矛盾,住建部起草并印發了《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下稱《導則》)。
針對目前城市停車設施供需失衡的問題,《導則》要求在城市停車設施規劃編制中,按照適度滿足基本車位,從緊控制出行車位的原則,研究制定建筑物配建停車位標準,同時在具備建設條件,存在供需缺口的地區規劃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形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公共停車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停車供應體系。
此外,《導則》還要求各城市定期開展停車普查,為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提供基礎,停車普查結果應納入統一的城市停車泊位信息數據庫進行存檔管理,并定期更新。
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城市停車供給總量應在停車需求預測的基礎上確定,規劃人口規模大于50萬人的城市,機動車停車位供給總量宜控制在機動車保有量的1.1到1.3倍之間。
此外,《導則》還涉及到了電動汽車的停車和充電需求。《導則》規定,停車場應按照有關標準和要求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建比例應結合電動汽車發展需求,停車場規模以及用地條件綜合確定。
在《導則》附錄三中提及,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類建設應將18%的配建機動車停車位作為電動車停車位。
此前,在有關停車位與充電的問題上,北京市規劃委已經發布通知稱,北京市已經開始編制《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預計今年年底前將正式發布。規程明確,今后新建的住宅、辦公樓、商場、醫院、酒店、旅游區等建筑都要為充電停車區(位)預留充電樁接口,使電樁與建筑融合,規范充電接口的選址、位置、技術要求和相關參數,使充電樁“標準化”,同時,還要求居住區應將18%的配建停車位作為電動車停車位。
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除了上述《導則》,在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環節,住建部正在研究制定《城市停車設施建設指南》和《關于加強城市停車管理的通知》。《建設指南》將側重于工程建設和技術,并梳理用地落實,資金籌措,專項治理等政策措施。《管理通知》重點強調城市停車規劃,建設和經營的全過程管理,突出市場化機制的作用。
“目前,兩份文件都在征求意見過程中,將抓緊完善,盡快出臺。”住建部相關負責人表示。
對于社會資金進入停車場建設經營問題,上述負責人表示,除了屬于公共資源的停車場外,社會資金建設運營的停車場在收費標準問題上可“自住定價”。